2020-09-29 15:37:50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哈密伊州区政府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新传教〔2020〕295号)、哈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哈密市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哈市教传〔2020〕36号)的要求,现将哈密市伊州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
(一)具有哈密市伊州区户籍或持有哈密市伊州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在哈密市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三)驻哈密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在哈密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含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在哈密市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相应的师范生政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 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用户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它相关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教育学、心理学要求: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并且两科考试成绩合格(成绩有效期两年);参加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不一致的申请人,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并测试合格。
5.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可直接申请认定;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者(指全部科目合格),且在有效期内,需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并测试合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哈密市伊州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体检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10月26日;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10月27日—10月30日;
(三)面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根据报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体检时间:2020年11月2日—11月6日;
(五)体检地点:红星医院(体检表见附件,自行打印,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打印附件1,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打印附件2)
(六)确认审核时间:2020年11月7日—11月13日;
咨询地点为哈密市伊州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室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2232133
四、照片要求
教师资格管理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五、教师资格申请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相关链接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通过适当延长网报、体检、确认等时间的办法,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二)减证便民。取消申请教师资格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三)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帮助考生及时了解新政策、新要求。
(四)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严格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认真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把好质量关。
哈密市伊州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9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体检表
姓 名 |
|
年龄 |
|
性别 |
|
一寸 照片 |
|||||||||||||||
民 族 |
|
婚否 |
|
籍贯 |
|
||||||||||||||||
现住所 |
|
联系方式 |
|
||||||||||||||||||
既往病史 |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 性传播性疾病 5. 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确认签字: |
||||||||||||||||||||
眼
科 |
裸眼 视力 |
右: |
矫正 视力 |
右:矫正度数 |
医师意见:
签名: |
||||||||||||||||
左: |
左:矫正度数 |
||||||||||||||||||||
色 觉 检 查 |
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检查: 色觉检查图名称: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色觉异常者查此项) 红( ) 黄( ) 绿( ) 蓝( ) 紫( ) |
||||||||||||||||||||
眼 病 |
|
||||||||||||||||||||
内
科 |
血 压 |
/mmHg |
心脏及血管 |
|
医师意见:
签名: |
||||||||||||||||
营养状况 |
|
神经系统 |
|
||||||||||||||||||
呼吸系统 |
|
||||||||||||||||||||
腹部器官 |
肝 脾 肾 |
||||||||||||||||||||
其 它 |
|
||||||||||||||||||||
外
科 |
皮 肤 |
|
面 部 |
|
关节 |
|
医师意见:
签名: |
||||||||||||||
脊 柱 |
|
四 肢 |
|
||||||||||||||||||
颈 部 |
|
其 它 |
|
||||||||||||||||||
耳鼻喉 |
听 力 |
左耳 米 |
右耳 米 |
医师意见:
签名: |
|||||||||||||||||
嗅 觉 |
|
||||||||||||||||||||
耳鼻咽喉 |
|
||||||||||||||||||||
口腔科 |
唇 腭 |
|
是否 口吃 |
|
医师意见:
签名: |
||||||||||||||||
牙 齿 |
(齿缺失 ) |
||||||||||||||||||||
其 它 |
|
||||||||||||||||||||
化 验 检查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
滴 虫 |
|
|||||||||||||||||
淋球菌 |
|
梅毒螺旋体 |
|
||||||||||||||||||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珠菌) |
|
其他 |
|
||||||||||||||||||
胸部透视 |
|
医师签名: |
|||||||||||||||||||
心电图 |
|
医师意见签名: |
|||||||||||||||||||
体检结论:
主检医师签名: 年月日(医院盖章) |
|||||||||||||||||||||
备注:1.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指妇科检查项目(均为外取)。 2.胸片检查只限于上岗前及上岗后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 3. “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取消教师资格。 4. 主检医师作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不合格、受限三种结论,并简单说明原因。 |
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姓 名 |
|
年龄 |
|
性别 |
|
一寸 照片 |
|||||||||||||
民 族 |
|
婚否 |
|
籍贯 |
|
||||||||||||||
现住所 |
|
联系方式 |
|
||||||||||||||||
既往病史 |
|
||||||||||||||||||
眼
科 |
裸眼 视力 |
右: |
矫正 视力 |
右:矫正度数 |
医师意见:
签名: |
||||||||||||||
左: |
左:矫正度数 |
||||||||||||||||||
色 觉 检 查 |
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检查: 色觉检查图名称: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色觉异常者查此项) 红( ) 黄( ) 绿( ) 蓝( ) 紫( ) |
||||||||||||||||||
眼 病 |
|
||||||||||||||||||
内
科 |
血 压 |
/mmHg |
心脏及血管 |
|
医师意见:
签名: |
||||||||||||||
营养状况 |
|
神经系统 |
|
||||||||||||||||
呼吸系统 |
|
||||||||||||||||||
腹部器官 |
肝 脾 肾 |
||||||||||||||||||
其 它 |
|
||||||||||||||||||
外
科 |
皮 肤 |
|
面 部 |
|
关节 |
|
医师意见:
签名: |
||||||||||||
脊 柱 |
|
四 肢 |
|
||||||||||||||||
颈 部 |
|
其 它 |
|
||||||||||||||||
耳鼻喉 |
听 力 |
左耳 米 |
右耳 米 |
医师意见:
签名: |
|||||||||||||||
嗅 觉 |
|
||||||||||||||||||
耳鼻咽喉 |
|
||||||||||||||||||
口腔科 |
唇 腭 |
|
是否 口吃 |
|
医师意见:
签名: |
||||||||||||||
牙 齿 |
(齿缺失 ) |
||||||||||||||||||
其 它 |
|
||||||||||||||||||
胸部透视 |
|
医师签名: |
|||||||||||||||||
化 验 |
肝功: |
医师意见签名: |
|||||||||||||||||
心电图 |
|
医师意见签名: |
|||||||||||||||||
体检结论: 主检医师签名: 年 月 日(医院盖章) |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取消教师资格。
2、主检医师作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不合格、受限三种结论,并简单说明原因。
——推荐阅读——
查看更多2024新疆公务员考试信息欢迎关注新疆公务员考试频道。更有2024省考笔试课程,2024省考面试课程供 考生复习备考。
以上为本文的全部内容,由新疆公务员考试网提供,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更多新疆公务员招考信息,请加新疆公务员考试交流群,及关注新疆公务员考试招考资讯/新疆人事考试网。
(编辑:我叫安琪拉)贴心微信客服
新疆华图公众号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